吴亮律师
您好,如果前物业公司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则当时签订的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临时物业管理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情况下、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又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立即终止;如果前物业公司的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选聘的,则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合同期限、违约条款的约定确定物业公司的合同是否生效,如果服务期已满,则前物业公司签的合同自动失效,如果服务期未满,则需要根据合同中关于违约的相关约定确定具体情况。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看合同内容、实际履行等确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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