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关于房产所涉及到的抵押贷款债务,并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属于单一方当事人的私人账户范畴之内,而是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权衡。若房产最终归属其中一方所有,按照惯例,该方应继续履行尚未清偿的剩余银行贷款责任,不过在此过程中,另一方也很有可能被要求给予适当的补偿措施。倘若双方能够协商同意共同分担贷款义务,那么这样的做法同样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说到离婚分房那事,房贷这事儿可不是说单方面就能塞进谁的口袋里去那么简单得看各种情况来决定。假如最后房子归了其中一人,那剩下的那部分贷款多半就是他或她来还了,不过这个时候也可能你要给对方一些补偿才行。当然,要是你们俩商量好了,愿意一起扛下这个贷款,那也是完全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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